教师参议院
教务委员会的目的是制定, 就大学生活的任何方面进行辩论并采纳政策建议, 并将这些建议通过教务长传达给行政部门, 由教务委员会和校长决定, 给校董会. 教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与教育有关的政策, 研究, 学术问题, 人员, 奖学金, 管理附属机构的政策以及任何可能有助于提高大学工作质量或效率的政策.
Members are elected for three-year terms by the faculty in each unit 和 serve on one of five st和ing committees: 1) Academic Planning; 2) Financial Planning; 3) Nominations, 凭证, 和 Rules; 4) Personnel; or 5) Student Relations. 这些委员会的主席也与总裁一起在执行委员会任职, 当选总统, 秘书及一般会员. 欲了解更多信息,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请参阅 教职员评议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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